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
冬末春初,是我市雾霾天气频发时段,也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垃圾焚烧,使用高排放车辆等会加剧大气污染,影响全市环境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整体工作部署,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带头践行环保生活理念,欢度绿色春节,通知要求如下:
一、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传播健康文明新风,引领和带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选择电子爆竹、音乐、鲜花和绿色植物等喜庆、安全方式,减少空气污染,
二、严格遵守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十个严禁”要求。不露天烧烤,不使用散煤、不露天焚烧垃圾秸秆。
三、做到绿色出行,健康生活。乘坐公交、地铁、轻轨、自行车或步行出行,不乘坐或驾驶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做到低碳环保,绿色消费。优先购买绿色、环保、可循环的产品,不使用污染高、能耗大、过度包装的产品,使用环保购物袋,循环利用物品,垃圾分类处理,厉行节约,节俭消费。
长沙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