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明网总站 | 收藏我们 | 设为首页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市直视窗

    长沙市文明委发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各级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04/15 2019  来源:长沙文明网

      为进一步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和长沙市道德建设工作实际,长沙市文明委日前发布关于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各级道德模范的通知,原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要求组织推荐全国、湖南省、长沙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长沙市各级道德模范,推出一批作出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市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提供丰厚的道德滋养和强大的精神力量,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文明委

      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长沙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道德模范层级

      1、第七届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从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或有重大影响、作出重要道德贡献的市民中推荐候选人。

      2、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从往届市级以下道德模范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身边雷锋以及在道德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市民中产生。

      3、各系统、区县(市)级道德模范,由各系统和区县(市)文明委组织评选表彰、学习宣传。

      四、奖项设立

      1、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湖南省道德模范由各区县(市)、各大系统各推荐1名,由组委会研究确定推荐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2、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2名左右,5类共表彰10名左右,同时,设长沙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3、各区县(市)、各系统道德模范由主办单位自行组织评选表彰,报市文明委备案。

      五、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4月中旬,主办单位成立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市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市文明办学雷锋志愿服务处),各区县(市)及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出台实施办法,开展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道德模范评选工作。

      2、发动群众推荐。各级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及时宣传公告评选活动和推荐办法,采取征求意见、网上推荐等多种方式,畅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参与渠道,吸引群众广泛推荐候选人。

      3、组织择优推荐。道德模范是在道德领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称号,要突出权威性、先进性、示范性,把群众评价高、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选上来。各区县(市)、各系统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将确定的本地区本系统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于4月18日前报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名额为每类1-2人,总数不超过5人。联系人:谭晓庆,88667113,18711002241,邮箱285507389@qq.com。

      4、集中公示评选。4月下旬,全市活动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从各区县(市)、各系统推荐人选中择优选出长沙市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5月上旬,向社会公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交流体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并组织群众进行网络投票、组织评审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提出第五届长沙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5、进行隆重表彰。市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的决定,适时举行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颁奖仪式。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湖南省道德模范的推荐按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通知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第七届全国、湖南省道德模范和第五届长沙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2、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表彰奖励、学习宣传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切实把那些作出重大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模范推举出来,确保选树的道德模范有正向影响力,有榜样示范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重在宣传学习。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于评选表彰的全过程,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故事汇”巡演、举办事迹展览等形式,弘扬他们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激发人们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使评选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4、关爱道德模范。要持之以恒地关心关爱道德模范,认真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完善礼遇道德模范制度,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

    附件下载:
    分享到: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